推理大师 https://www.td010.com 台湾宜兰县一名女酒吧服务生与酒吧常客林姓男子吃消夜、饮酒,事后林先生扶女子回酒吧2楼房间,发生关系,事后女子控告林先生性侵,案经宜兰地方法院审理,法官认为女子无明显外伤,监视器画面发现两人饮酒时有聊天,女子证词前后有些瑕疵,认为林先生性侵罪证不足,判无罪。 女子住在一家酒吧2楼,常在酒吧代班担任服务生;2019年8月2日,女子代班遇到熟客林先生,次日凌晨打烊,林喧嚣声与女子外出吃宵夜,吃完酒吧继续喝酒,女子身体不适后,睡在沙发上,林先生上午7点带女子上楼,两人发生关系。 女子指控,林先生趁她酒后无力反抗,正面压制她脱去衣物,强迫与她发生关系,她不断拜托林先生停止动作,不知道过了多久,林先生才停下来。但林先生喊冤,表示2人是自愿发生关系,否认用强暴手段与女子发生性行为。 法院认为,性侵害犯罪态样复杂多端,通常具高度隐密性,案发当时仅有当事人2人,事后常各执一词,难辨真伪;本件女子前后证词有瑕疵,验伤报告显示女子四肢等其他部位并没有红肿等外伤,另酒吧监视器只有拍到林先生扶女子上楼,无法证明其有无强迫发生关系,判林男无罪。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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