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账户
飞猫网

自媒体资讯干货

亲爱的游客,欢迎!

已有账号,请

立即登录

如尚未注册?

加入我们
  • 客服电话
    点击联系客服

    在线时间:8:00-16:00

    客服电话

    400-000-0000

    电子邮件

    xjubao@163.com
  • APP下载

    飞猫网APP

    随时随地掌握行业动态

  • 官方微信

    扫描二维码

    关注飞猫网公众号

飞猫网 网站首页 资讯列表 资讯内容

陷阱?酒吧服务生和男顾客多次饮酒后发生关系,事后却告对方性侵

2022-03-15 发布于 飞猫网
推理大师 https://www.td010.com

台湾宜兰县一名女酒吧服务生与酒吧常客林姓男子吃消夜、饮酒,事后林先生扶女子回酒吧2楼房间,发生关系,事后女子控告林先生性侵,案经宜兰地方法院审理,法官认为女子无明显外伤,监视器画面发现两人饮酒时有聊天,女子证词前后有些瑕疵,认为林先生性侵罪证不足,判无罪。

女子住在一家酒吧2楼,常在酒吧代班担任服务生;2019年8月2日,女子代班遇到熟客林先生,次日凌晨打烊,林喧嚣声与女子外出吃宵夜,吃完酒吧继续喝酒,女子身体不适后,睡在沙发上,林先生上午7点带女子上楼,两人发生关系。

女子指控,林先生趁她酒后无力反抗,正面压制她脱去衣物,强迫与她发生关系,她不断拜托林先生停止动作,不知道过了多久,林先生才停下来。但林先生喊冤,表示2人是自愿发生关系,否认用强暴手段与女子发生性行为。

法院认为,性侵害犯罪态样复杂多端,通常具高度隐密性,案发当时仅有当事人2人,事后常各执一词,难辨真伪;本件女子前后证词有瑕疵,验伤报告显示女子四肢等其他部位并没有红肿等外伤,另酒吧监视器只有拍到林先生扶女子上楼,无法证明其有无强迫发生关系,判林男无罪。

1

鲜花
1

握手

雷人

路过

鸡蛋
该文章已有0人参与评论

请发表评论

全部评论

相关阅读

  • 飞猫网
    1970-01-01
  • 飞猫网
    1970-01-01
  • 飞猫网
    1970-01-01
  • 飞猫网
    1970-01-01
  • 飞猫网
    1970-01-01
  • 飞猫网
    1970-01-01
飞猫网

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Get最新资讯

相关分类
热点推荐
关注我们
飞猫网与您同行

客服电话:400-000-0000

客服邮箱:xjubao@163.com

周一至周五 9:00-18:00

飞猫网 版权所有

Powered by 飞猫网 X1.0@ 2015-2020